近日,甘孜州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一位农民工俄某的法律援助申请,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其申请后,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审查分析后得知,俄***为公司班组工人,在从事劳动过程中移动建筑材料时被砸伤,随后送往医院进行治疗。
经了解,俄***育有五名子女,现大部分子女都在接受教育阶段开支较大,妻子务农照顾家庭无固定收入,全家收入来源全靠俄某做工,俄某本人文化水平低,受伤后无法给家庭带来经济来源,家庭收入来源出现严重困难。
基于事实及证据审查后得知,双方在先前就赔偿金额已经达成过合意,只是就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一直未能一致,导致俄某的权利无法实现。随后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用人单位到中心现场,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法律释明和证据分析后,用人单位愿意在三日内支付俄某全部赔偿金额,次日,俄***收到了100000元的全部款项,为表示感谢赠送办案工作人员一面锦旗。
甘孜州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》始终坚持“应援尽援”的原则,对弱势群体重点保护,提升了法律援助效率,伸张正义之力。